【政策解读】2026年中国冷链基建专项补贴申报指引发布:夯实中国食品出海履约与交付质量
2026/08/26
2026年冷链补贴冷库补贴政策一、国家政策原文文件一:财办建〔2024〕21 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2024 年 4 月 23 日发布。财政部、商务部从 2024 年起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试点工作分三批(2024—2026 年)实施。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直辖市 4 亿元左右,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3 亿元左右,其他地级市 2 亿元左右。资金定向用于五大扶持领域,其中第一项为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文件二:财办建〔2026〕16 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6 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 年 4 月 14 日财政部官网发布。2026 年试点申报范围为省会城市和其他地级市,已入选 2024、2025 年试点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全国拟支持不超过 20 个试点城市,优先支持政策未覆盖的省(区、市)符合条件的城市。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于 2026 年 5 月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财政部于 5 月下旬组织第三方评审和工作答辩。文件三:九部门《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商务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定,2024 年 12 月 3 日对外发布。计划提出,到 2027 年,基本建成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果蔬和肉类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 25% 和 45%。文件四:2026 年第三批试点城市名单(共 20 城)根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6 年 5 月 27 日发布的《2026 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4 日。名单如下:廊坊、包头、苏州、金华、安庆、漳州、九江、临沂、洛阳、宜昌、岳阳、佛山、北海、广安、曲靖、拉萨、延安、白银、西宁、喀什。公示期满后,20 个城市正式入围。获批试点的地级市将获得中央财政 2 亿元资金支持。二、可申报企业与项目类型新建、在建大型公共冷库、区域冷链物流园区运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公共冷库、生鲜冷链仓储企业冷链设备制造、冷库工程建设配套经营业主县域多温区对外租赁仓储、农产品冷链中转项目运营主体仓储加工、供应链一体化冷链相关骨干物流企业三、申报对接服务本年度试点城市名单已于 6 月 4 日公示期满正式确定,各试点城市正陆续启动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当前为申报筹备最佳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