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进口猪肉加征25%关税:对猪副产品及冻猪肉影响有限
3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称,加拿大政府宣布从2024年10月1日起,对中国生产的电动汽车征收100%的关税;从10月22日起,对中国出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征收25%的关税。加拿大这种单方面加征关税的行为完全不顾事实和世贸组织的规定,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明显对中国有歧视,并严重侵犯了中国的权益,还破坏了中加之间的经贸关系。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也发布了公告,决定从2025年3月20日起,对来自加拿大的菜籽油、油渣饼以及豌豆征收 100% 的关税;对来自加拿大的水产品和猪肉征收 25% 的关税。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涉及猪肉进口的商品编码范围包括 0203, 02063-02064, 02091, 02101等。但从海关总署的进口统计数据来看,只有 0203 和 02064 这两大分类在 2024 年从加拿大有实际进口。加拿大猪肉在中国进口猪肉市场中的份额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其他冻猪杂碎( 10.67% )和冻带骨猪前腿、猪后腿及其肉块( 9.5% ),一旦加拿大猪肉因加征关税完全丧失竞争力而被挡在国门之外,势必因短期内找不到足够的供应替代而导致相关类别的进口猪肉及副产品价格上涨。然而,在对比 2024 年的全部进口猪肉平均价格及自加拿大进口猪肉均价之后可以发现,即便是被加征了 25% 的关税,自加拿大进口的其他冻猪杂碎(猪副产品)和其它冻猪肉并没有丧失价格竞争力。前者的平均完税成本虽然略高于全部进口猪肉的平均完税成本,但相信完全可以被加拿大出口商和中国进口商所消化吸收。因此,加征关税对这两大类商品进口的影响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只有猪腿或腿肉受到比较严重的影响,或将因此而部分或全部让出中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