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8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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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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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迪拉姆兑人民币(AEDCNY) 1.8636
阿根廷比索兑人民币(ARSCNY) 0.0049
玻利维亚诺兑人民币(BOBCNY) 0.988
巴西雷亚尔兑人民币(BRLCNY) 1.3757
加拿大元兑人民币(CADCNY)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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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比索兑人民币(CLPCNY) 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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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盾兑人民币(IDRCNY) 0.0004
印度卢比兑人民币(INRCNY) 0.0728
日元兑人民币(JPYCNY) 0.0429
韩元兑人民币(KRWCNY) 0.0046
哈萨克斯坦坚戈兑人民币(KZTCNY) 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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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52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251
缅元兑人民币(MMKCNY) 0.0033
澳门帕塔卡兑人民币(MOPCNY) 0.8484
墨西哥比索兑人民币(MXNCNY) 0.3953
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人民币(MYRCNY) 1.7334
挪威克朗兑人民币(NOKCNY) 0.7347
新西兰元兑人民币(NZDCNY) 4.0064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8446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738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52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251
巴拿马巴波亚兑人民币(PABCNY) 6.8446
秘鲁新索尔兑人民币(PENCNY) 1.9822
菲律宾比索兑人民币(PHPCNY) 0.1131
瑞典克朗兑人民币(SEKCNY) 0.7423
新加坡元兑人民币(SGDCNY) 5.3619
泰铢兑人民币(THBCNY) 0.2119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8446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738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52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251
土耳其里拉兑人民币(TRYCNY) 0.1525
新台币兑人民币(TWDCNY) 0.2168
乌拉圭比索兑人民币(UYUCNY) 0.1721
越南盾兑人民币(VNDCNY) 0.0003
南非兰特兑人民币(ZARCNY) 0.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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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反超加拿大成中国龙虾最大供应国
来自SeafoodMedia消息,越南水产品出口商和生产商(VASEP)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龙虾进口总量预计将达69,774吨,较2024年的60,834吨大幅增长。除进口规模激增外,中国市场正经历供应链结构的深刻变革,越南成为贸易流向转移与中国高端需求增长的最大受益方。中国海产品消费呈现日益明显的两极分化态势,价格敏感型消费者倾向于选择低价海产品,而高收入群体则持续推动活龙虾、大规格虾及深加工海产品等高端品类的需求。现代零售体系、电商平台及连锁餐饮的扩张,进一步推动消费模式从冷冻低值虾转向高附加值与活鲜产品。VASEP指出,作为常与宴请、庆典关联的高收入体验型商品,龙虾需求往往随高端消费复苏而快速增长,2025年这一复苏趋势更显著显现。2024年,加拿大以26,920吨的供应量领跑中国市场,约占中国龙虾购买总量的44%;越南以10,865吨位居第二,占比约18%。到2025年,两国位次发生颠覆性逆转:-越南对华出口量激增至24,067吨,占据约34.5%的市场份额;-加拿大则下滑至15,355吨,占比约22%;-美国供应量9,931吨,约14.2%;-澳大利亚供应量大幅攀升至6,950吨,占比约10%。中国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包括龙虾在内的多类加拿大海产品加征25%关税。鉴于龙虾的高附加值特性及中国买家对价格的敏感度,该项关税大幅削弱了加拿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国进口商随即加速转向替代供应渠道。越南在对华出口方面占据显著优势:运输距离更短、交货时效更快、船运规模更具弹性、活鲜龙虾供应能力突出。根据中加协议,自2026年3月1日起,加拿大龙虾与螃蟹的25%关税将被取消,市场将开启新一轮竞争。另外,澳大利亚重返中国市场,澳大利亚对华龙虾出货量激增,其重返不仅充实了高端市场供应,更使头部出口国间的竞争进一步白热化。VASEP强调,下一阶段竞争的胜负手将不再仅取决于规模,而是在高度竞争的市场中,能否持续提供可靠性、时效性与高端价值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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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冷集团对华冷冻生鱼出口实现15%利润增长
日冷集团(Nichimo Corporation)公布2025财年前三季度(截至2025年12月)财报显示,因对中国市场的冷冻生鱼出口强劲增长,公司业绩显著回升。报告期内合并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约15%,达316亿日元(约合2063万美元),营收增长7%,至1110亿日元(约合7.2461亿美元)。公司透露,面向中国市场的阿拉斯加冷冻生鱼销售强劲,成为业绩复苏的主要驱动力。与以往由高附加值加工业务驱动的增长周期不同,本轮利润改善主要源于原材料贸易量的扩大。在该公司食品业务板块中,美国阿拉斯加至中国加工环节的冷冻生鱼出口显著增强,这一增长有效抵消了鱼浆制品等传统业务表现下滑的影响。日冷集团证实,出口产品全部为来自阿拉斯加的冷冻生鱼,主要供应中国加工企业,而非作为终端消费品直接销售。日冷集团强调,其与中国的贸易业务由东京总部与美国子公司日冷国际(Nichimo International)共同协调,确保阿拉斯加原料稳定供应,并高效交付中国客户。尽管美国持续实施关税政策,且中国对日本水产品进口限制仍未解除,但这一"第三方原料采购+出口中国"的三角贸易模式仍维持了相对稳定的运营环境。行业分析师指出,这一转变反映了全球狭鳕供应链的结构性变革。随着全球海产品消费增速放缓,深加工环节利润承压,中国正逐步从传统加工出口基地,转型为全球最大的原料"消费国"与加工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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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禁渔令启动 最高罚200万 3月起多流域全面禁渔4个月
3月起,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进入春季禁渔期。013月起进入禁渔期!为期4个月据农业农村部报道,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春季禁渔期制度,期间禁止除娱乐性垂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禁止作业方式上,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注: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是否在禁止范围内须依据各区农业农村局界定,部分市县同样视同禁止行为)。02严厉打击!新渔业法处罚金额最高达200万!凡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相关规定进行捕捞的,由海洋综合(渔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查处。对于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采用电鱼、炸鱼、毒鱼、底笼等方式捕鱼的,将直接触犯或涉嫌刑法犯罪!部分区域同时严禁辖区内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收购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要求自觉删除或更改涉及河鲜产品的广告、标语、菜牌等;如严禁以“西江河鲜”等广告招徕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七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装置、器具等进入渔业水域的,没收装置、器具等,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应予立案追诉。03其他今年是新修订渔业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珠江等水域禁渔期制度优化调整后的第10年。春季禁渔期间,各地将深化宣传引导,结合渔业法宣贯深入渔区渔村宣传春季禁渔政策,宣讲非法捕捞违法后果,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涉渔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禁渔氛围。加强执法监管,聚焦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组织专项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捕运销”违法犯罪团伙,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执法效果,借鉴长江十年禁渔和海洋渔政执法的经验做法,加强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强化跟踪督办,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增强问题隐患整治整改实效。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明查暗访、挂牌督办等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春季禁渔期管理秩序,加强物种保护和栖息地修复,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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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巴沙鱼价格高位回落 苗种瓶颈仍制约供给扩张
2026年1—2月中旬秘鲁鱿鱼生料出口情况春节过后,越南巴沙鱼(Pangasius)养殖端价格从1月高点小幅回落,但整体仍明显高于2025年初水平。尤其是800克至1.2公斤规格的原料鱼,此前在年初阶段一度快速冲高,如今价格回调,市场结构趋于收敛。根据行业跟踪数据,800克-1公斤及1-1.2公斤规格鱼价在今年早些时候一度逼近每公斤3.5万越南盾(约1.30美元),至第六周已回落至约3.26万越南盾/公斤。此前,这两个规格与1.2公斤以上大规格鱼之间曾出现明显价差,如今差距已基本缩小。通常来看,中小规格鱼更适用于加工出口至欧盟和美国市场,其中美国偏好该区间内偏大的规格;1.2公斤以上规格则更多面向中国市场。尽管价格回调,当前养殖场出塘价仍处于近五年来高位。越南水产出口与生产协会(VASEP)指出,2月份湄公河三角洲地区巴沙鱼价格仍维持在每公斤3.5万越南盾左右,同比高出约7000越南盾。按平均养殖成本2.4万至2.6万越南盾/公斤测算,养殖户单公斤利润可达8000至1万越南盾。这一利润水平在经历前期长时间亏损后,被不少养殖户视为“难得窗口”。价格上涨的核心原因仍在于原料供应偏紧。巴沙鱼养殖周期通常为6至8个月。此前一轮低价周期中,部分养殖户缩减放苗或暂停投苗,导致当前可出塘鱼源不足。在供给收缩的背景下,叠加出口需求恢复,价格出现快速反弹。出口端表现成为重要支撑因素。2025年越南巴沙鱼出口额预计超过21亿美元,美国、中国、欧洲及中东市场需求回暖,为行业注入信心。市场普遍预期,2026年出口规模仍有望延续增长态势。不过,当前湄公河流域养殖面积仅约6000至6500公顷,整体规模仍处低位,长期供给能力尚未完全恢复。在价格回升的同时,行业也面临新的隐忧。苗种成本高企叠加成活率偏低,使养殖成本压力并未真正缓解。2025年下半年以来,鱼苗价格持续攀升。进入2026年第3至第6周,苗种价格虽有所回落并趋于稳定,但同比仍明显偏高。目前鱼苗价格约为3美元/公斤。VASEP指出,规格为100尾/公斤的鱼苗价格约1000越南盾/尾,而30-35尾/公斤的大规格苗种价格一度超过9万越南盾/公斤,远高于常年水平。近期低温天气进一步影响苗种成活率,增加了养殖风险。在苗价高企、死亡率上升的背景下,不少养殖户对补苗保持谨慎态度,担心一旦商品鱼价格回落,将面临成本倒挂。业内人士认为,本轮价格上行反映供需修复,但若养殖面积在高利润刺激下快速扩张,或再次重演“急涨急跌”的周期波动。未来维持行业稳定增长的关键,在于合理控制放养节奏、提升优质亲本和苗种质量,并强化从养殖到出口的供应链协同。当前越南巴沙鱼市场呈现出“价格回落但仍高位、利润改善但风险未消”的特征。短期内原料供应偏紧格局难以完全缓解,而苗种瓶颈与养殖信心,将决定下半年供给释放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