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8353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321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73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76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336
阿联酋迪拉姆兑人民币(AEDCNY) 1.8615
阿根廷比索兑人民币(ARSCNY) 0.005
玻利维亚诺兑人民币(BOBCNY) 0.9867
巴西雷亚尔兑人民币(BRLCNY) 1.3768
加拿大元兑人民币(CADCNY) 5.005
瑞士法郎兑人民币(CHFCNY) 8.7566
智利比索兑人民币(CLPCNY) 0.0077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8353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321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73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76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336
捷克克朗兑人民币(CZKCNY) 0.3309
丹麦克朗兑人民币(DKKCNY) 1.0765
印尼盾兑人民币(IDRCNY) 0.0004
印度卢比兑人民币(INRCNY) 0.0732
日元兑人民币(JPYCNY) 0.0429
韩元兑人民币(KRWCNY) 0.0046
哈萨克斯坦坚戈兑人民币(KZTCNY) 0.0147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8353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321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73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76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336
缅元兑人民币(MMKCNY) 0.0033
澳门帕塔卡兑人民币(MOPCNY) 0.8476
墨西哥比索兑人民币(MXNCNY) 0.3957
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人民币(MYRCNY) 1.7322
挪威克朗兑人民币(NOKCNY) 0.7329
新西兰元兑人民币(NZDCNY) 4.0241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8353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321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73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76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336
巴拿马巴波亚兑人民币(PABCNY) 6.8353
秘鲁新索尔兑人民币(PENCNY) 1.9904
菲律宾比索兑人民币(PHPCNY) 0.1137
瑞典克朗兑人民币(SEKCNY) 0.7472
新加坡元兑人民币(SGDCNY) 5.3735
泰铢兑人民币(THBCNY) 0.213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8353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321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73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876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336
土耳其里拉兑人民币(TRYCNY) 0.1524
新台币兑人民币(TWDCNY) 0.2168
乌拉圭比索兑人民币(UYUCNY) 0.172
越南盾兑人民币(VNDCNY) 0.0003
南非兰特兑人民币(ZARCNY) 0.4177
新闻图片1758
海关总署允许越南鲜食百香果进口并公布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关于越南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百香果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关于越南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本公告中的鲜食百香果为紫果西番莲(以下称百香果),学名Passiflora edulis,英文名Passion fruits。三、允许的产地:越南百香果产区。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输华百香果果园、包装厂应由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以下称越方)审核,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贸易开始前,越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该注册名单并定期更新。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番石榴果实蝇Bactrocera correcta 2.大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minor 3.长尾粉蚧Pseudococcus longispinus 4.可可毛色二孢菌Lasiodiplodia theobromae 5.华丽腐霉Globisporangium splendens六、出口前管理(一)果园管理。1.输华果园应在越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以及其他预防或防控措施。2.越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在生长季期间组织实施果园监测。除视觉检查外,还应采用多种物理或化学方式对有害生物进行诱集监测。一旦监测到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立即采取化学或物理等综合防治。3.针对番石榴果实蝇,须使用诱捕器进行监测;针对大洋臀纹粉蚧、长尾粉蚧等有害生物,重点检查果、枝干、茎和叶部;针对可可毛色二孢菌和华丽腐霉,如发现可疑症状的病害样本,须送实验室检测。4.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越方或者其授权培训机构的培训。5.越方应保留果园有害生物监测记录及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二)包装厂管理。1.输华百香果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越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2.输华百香果的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地面需硬化,且有原料场和成品库。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百香果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来源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数量、出口日期、出口数量、输往国家、集装箱号码等信息。3.输华百香果的存放、加工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4.输华百香果的加工过程应包括人工挑选,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果柄或其他植物残体等,去除果实表面附着的虫卵、病原孢子等,确保输华百香果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或其他杂质等。5.包装好的百香果如需存储,应当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三)包装要求。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2.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英文或中文标注水果名称、品种、国家、产地、果园或其注册号码、包装厂或其注册号码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四)出口前检验检疫。1.在本公告生效后的第一年,越方应按照每批百香果2%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查。如一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百香果输华。越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经检疫合格的,越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2号(ISPM 12)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of passion fruit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n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Passion Fruits from Viet Nam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越南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2025年4月22日
新闻图片1759
西班牙樱桃获准进入中国 前提是采取冷处理措施
4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70号公告, 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西班牙鲜食樱桃进口。公告详尽规定, 输华樱桃果园、包装厂及冷处理设施均应由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审核,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注册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应有唯一的识别编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注册信息应包括果园识别编码(SIGPAC码)、包装厂的卫生注册号码(RGSEAA码)以及与包装厂相关联的冷处理设施唯一的识别编码。西方应在出口前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输华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记录至少两年,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记录应当至少包括监测时间、发现的有害生物名称、采取的防治措施以及所使用化学品的使用日期、有效成分和浓度等详细信息。在加工过程中,樱桃须经水洗、挑拣、分级,剔除有缺陷的果实,以保证不带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包装好的樱桃应当在冷藏库中预冷至果肉温度达4°C或以下才允许装集装箱。在贸易开始的前两年,西方应对每批樱桃按照2%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查。如果前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查样品比例可降为1%。输华樱桃必须采取冷处理措施,冷处理需在西方监管下,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或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进行。冷处理指标要求如下: 输华樱桃到达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将对有关单证和标识进行核查,并实施检验检疫。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包装厂或冷处理设施,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如冷处理被认定无效,则该批货物将被采取到岸冷处理(可在本集装箱内进行)、退回或销毁等处理措施。
新闻图片1746
海关总署发布阿根廷牛黄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经济部关于阿根廷牛黄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阿根廷牛黄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三)《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经济部关于阿根廷牛黄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二、进口产品范围 本公告中的牛黄是指来自于阿根廷共和国国内养殖牛的胆囊或胆管的干燥胆结石。三、生产企业要求 供体牛的屠宰场和牛黄的生产加工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经阿根廷共和国官方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阿方)批准,并处于阿方有效监督下。(二)具备完善的兽医卫生防疫制度,防疫消毒设施健全,具备必要的加工设备和污水、废弃物处理设施,具有规范的生产加工操作流程和加工工艺,具备完善的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三)由阿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经中方审核合格并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有效期4年。四、进口产品要求(一)牛黄来源供体牛要求。1. 依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关于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的相关标准,阿根廷被认定为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国家。阿方确认境内没有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小反刍兽疫和牛瘟。阿方对口蹄疫实施区域化管理,并获得WOAH认可。阿方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牛饲料中添加除乳制品以外的反刍动物源性蛋白。2. 供体牛出生、饲养并屠宰于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过布鲁氏菌病、炭疽、口蹄疫和结核病的农场和屠宰场。3. 供体牛从未使用过中国和阿根廷禁止使用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4. 供体牛具有唯一身份标识,确保可以有效追溯到其出生和养殖农场。5. 在阿根廷国家残留监控计划监控之下,兽药、农药、重金属、污染物及其他不良物质的残留不超过中国和阿根廷的限量要求。(二)生产加工要求。1. 依照阿根廷兽医和人类卫生法律和法规,对供体牛实施宰前宰后检验,证明供体牛是健康的,没有任何动物传染病的临床症状,胴体和脏器无病理变化。2. 供体牛屠宰时未使用向脑腔内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的击昏方法,也未对供体牛使用脊髓刺死法。3. 使用安全和卫生的方式采集牛黄,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脑、头骨、眼、脊髓、扁桃体和回肠末端等对牛黄造成污染。4. 牛黄符合中国和阿根廷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五、包装和标签要求(一)牛黄须用符合要求的干净、卫生、透气的新材料包装;(二)包装外要标明产品名称、数量、重量、批次号、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官方注册登记屠宰场和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注册登记编号等内容。六、存储和运输要求 牛黄从存放到运输的出口全过程,均应符合兽医卫生条件要求,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拆开和更换包装。七、出口前查验和证书要求 阿方负责对输华牛黄实施检验检疫,并出具兽医卫生证书,证明产品符合有关议定书的要求。八、进境检验检疫要求(一)证单核查。1. 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2. 核查是否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3. 核查兽医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二)货物检查。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阿根廷共和国输华牛黄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三)不合格情况处理。进境检验检疫发现不合格情况的,中国海关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议定书等规定进行处置。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2025年4月22日
新闻图片1743
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防止马里口蹄疫传入公告
近日,马里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口蹄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马里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源于偶蹄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马里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三、来自马里的进境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马里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4月21日
新闻图片1744
中国禁止从土耳其、伊拉克、埃及进口绵羊、山羊及其产品以防痘病传入
近日,土耳其、伊拉克、埃及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上述国家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绵羊、山羊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上述国家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三、来自上述国家的进境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上述国家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4月21日
新闻图片1745
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防止伊拉克、马里小反刍兽疫传入公告
近日,伊拉克、马里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小反刍兽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上述国家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绵羊、山羊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上述国家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三、来自上述国家的进境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上述国家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4月21日
新闻图片1622
即日起允许进口法罗群岛野生水产品 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明确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3号 (关于进口法罗群岛野生水产品 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法罗群岛外交、工业和贸易部(以下称法罗方)有关法罗群岛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法罗群岛野生水产品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罗群岛外交、工业和贸易部关于法罗群岛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二、进口产品范围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三、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加工、贮存企业),应获法罗群岛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法罗方向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四、进口产品要求法罗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国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发生以下所列问题: 1.法罗群岛已输华或拟输华野生水产品严重违反中国、法罗群岛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议定书》规定。2.法罗群岛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与《议定书》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已经严重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安全。3.法罗群岛境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捕捞水域受到污染物影响,已经严重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安全。(三)未直接或间接使用中国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四)经主管部门检验检疫,未发现中国法律法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以及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病例,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五)生产过程(包括捕捞、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均应符合中国相关安全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六)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五、证书要求法罗方负责按照中方的要求,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并对向中国出口的每批野生水产品出具经双方确认的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证书至少用中文、英文印制(填写证书时英文为必选语言)。卫生证书应完整填写输华野生水产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的信息。法罗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和官方印章提供中方备案。如有变更,法罗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六、其他要求中国海关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销毁、退运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等措施。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7日
中国海关进口信息
中国海关进口情况
进口量(万吨)
进口额(亿元)
均价(元/公斤)
2025年4月 最新进口情况
总进口量(万吨)
9.01
环比变化: -7.31%
总进口额(亿元)
32.08
环比变化: -6.88%
进口均价(元/公斤)
35.61
环比变化: 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