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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铢兑人民币(THBCNY) 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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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允许符合要求的肯尼亚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2025/05/26 来源:12360服务订阅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4号( 关于进口肯尼亚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4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肯尼亚共和国矿业、蓝色经济和海洋事务部关于肯尼亚共和国输华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肯尼亚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本公告中所称的食用水生动物是指人工养殖或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活水生动物,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所列物种,相关品种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网站公布。

三、检疫审批 进口肯尼亚食用水生动物,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四、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输出食用水生动物的生产企业(包括养殖场、包装场和捕捞船)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由肯尼亚共和国矿业、蓝色经济和海洋事务部(以下称肯方)批准并有效监督,向中方推荐,并获得中方注册登记资格。获得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名单,中方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二)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应符合中国与肯尼亚有关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安全卫生要求。

(三)生产企业根据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和食用水生动物可追溯体系建立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确保食用水生动物的养殖、捕捞、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的全过程符合双方相关卫生和可追溯性要求。

(四)处于肯方监管之下,遵守肯方发布的公共卫生规程,企业员工遵守传染病预防措施。

五、进口产品要求

(一)输华野生食用水生动物应在肯尼亚本国或由肯尼亚捕捞船在国际水域合法捕捞。输华养殖食用水生动物应在肯尼亚本国水域养殖。

(二)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养殖、捕捞、暂养、包装、运输期间不得使用双方禁用的药物。按规定使用双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

(三)肯方对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开展有关动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食源性微生物有效监测,监测结果符合中方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标准要求。

(四)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在出口前经肯方官方检查官员临床检查确认健康,未发现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临床症状,并适合出口。

六、包装、标签要求

(一)不同捕捞区域或注册登记企业的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应分开包装,不同种类的食用水生动物应独立包装。

(二)包装容器应为全新或经消毒处理,能够满足动物生存和福利需要。

(三)包装用材料、水或者冰及铺垫材料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不能含有危害动植物和人体健康的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可能破坏水体生态环境的水生生物。

(四)外包装上应加贴标签,内容包括:水生动物品名和学名、捕捞海域(仅野生捕捞水生动物适用)、养殖场/包装场和出口企业名称、注册编号等信息,并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七、证书要求 每批输华食用水生动物须附有肯方出具的卫生证书,卫生证书须一正本和两副本,且正本须随货同行。卫生证书须用中英文或英文打印,手写(除检查官员签字)或涂改无效。卫生证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食用水生动物的品种(学名及拉丁文名)、包装类型和数重量。

(二)食用水生动物是养殖的,写明养殖场名称和批准编号等信息;食用水生动物是野生捕捞的,写明捕捞水域具体信息、包装企业名称和批准编号等信息。

(三)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四)启运时间、口岸以及运输工具类别、编号。

(五)声明食用水生动物符合《议定书》规定的有关要求,并适合人类食用。

(六)证书的签发时间、肯方官方兽医姓名的签名或印章。

(七)肯方主管部门的官方印章。

八、其他要求 中国海关对进口食用水生动物实施检验检疫。

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退回、销毁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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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新增阿根廷、厄瓜多尔等13国2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2025年5月21日,海关总署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 新增阿根廷、厄瓜多尔等13国2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详情如下:

1.海关总署新增阿根廷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5624、5625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2.海关总署新增保加利亚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BG0213035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3.海关总署新增厄瓜多尔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20764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4.海关总署新增印度尼西亚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CR 1281 - 14、CR 1273 - 11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5.海关总署新增韩国4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KCS-270、KP-1024、KP-1044、KP-259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6.海关总署新增马达加斯加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MAD 06 - 08 SV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7.海关总署新增毛里塔尼亚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2.152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8.海关总署新增马来西亚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CN187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9.海关总署新增挪威3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M2243、TL52、M2227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10.海关总署新增新西兰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S664、2005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11.海关总署新增秘鲁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PA112-PAR-OEFS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12.海关总署新增俄罗斯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RU-051/GTN0223、RU-039/NF03502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13.海关总署新增越南1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注册编码为:TS 1136 )自2025年5月21日及之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水产品允许输华。

详情明细 声明: ◆ 持续火爆!上海西雅展 锦亿鹏鸿E7-G062,诚邀您光临!

◆ 最新!海关总署新增马达加斯加2家水产品企业输华注册!

赞比亚夏威夷果获准输华 检验检疫要求明确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1号( 关于赞比亚夏威夷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91号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赞比亚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称赞方)关于赞比亚夏威夷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赞比亚夏威夷果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赞比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赞比亚夏威夷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的产品 允许进口的赞比亚夏威夷果,是指以赞比亚境内种植的夏威夷果(澳洲坚果)(Macadamia integrifolia)为原料,在赞比亚境内经干燥、挑选等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供人类食用的带壳或去壳夏威夷果。

三、食品安全要求 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议定书规定。

四、植物检疫要求

(一)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不得带有下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苹果异形小卷蛾(Thaumatotibia leucotreta)、褐拟谷盗(Tribolium destructor)、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大谷蠹(Prostephanus truncatus)。

(二)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不得带有活虫、虫卵、土壤,不得混有杂草种子、植物残体、金属异物和砂砾等杂质。

五、生产企业要求 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生产企业应确保其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的生产、加工、贮存单位应由赞方推荐,并经中方注册。

六、加工过程要求 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的原料应来自经赞方确认符合相关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夏威夷果种植生产企业。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的原料种植、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出口等过程,均应符合中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的相关食品安全和植物卫生要求,未受到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七、包装、标识要求 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应使用新的、干净、卫生、透气的符合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要求的材料包装,并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撒漏。每一包装应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夏威夷果的品名、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其在华注册编号、出口商名称和地址等中文或英文可追溯信息。上述信息可以以标签形式粘贴在包装上。

八、运输要求 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装运前,赞方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限定性检疫物,如杂草籽、活体昆虫、植物残体、土壤以及其他杂质。

九、证书要求 经官方检验检疫后,赞方应对批准输华的夏威夷果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书附加声明栏中应注明夏威夷果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在华注册编号及“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夏威夷果符合中赞双方于2025年3月10日签署的关于赞比亚共和国夏威夷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该批货物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对于发现活虫的货物,应在出口前进行熏蒸处理,其熏蒸处理指标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

十、其他要求 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应来自获得中方注册的企业。获得注册的赞比亚输华夏威夷果企业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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