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9156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257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86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544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166
阿联酋迪拉姆兑人民币(AEDCNY) 1.8829
阿根廷比索兑人民币(ARSCNY) 0.0048
玻利维亚诺兑人民币(BOBCNY) 0.998
巴西雷亚尔兑人民币(BRLCNY) 1.3172
加拿大元兑人民币(CADCNY) 5.0531
瑞士法郎兑人民币(CHFCNY) 8.8261
智利比索兑人民币(CLPCNY) 0.0078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9156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257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86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544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166
捷克克朗兑人民币(CZKCNY) 0.3408
丹麦克朗兑人民币(DKKCNY) 1.0754
印尼盾兑人民币(IDRCNY) 0.0004
印度卢比兑人民币(INRCNY) 0.0759
日元兑人民币(JPYCNY) 0.0439
韩元兑人民币(KRWCNY) 0.0048
哈萨克斯坦坚戈兑人民币(KZTCNY) 0.0139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9156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257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86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544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166
缅元兑人民币(MMKCNY) 0.0033
澳门帕塔卡兑人民币(MOPCNY) 0.8602
墨西哥比索兑人民币(MXNCNY) 0.4016
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人民币(MYRCNY) 1.7584
挪威克朗兑人民币(NOKCNY) 0.7094
新西兰元兑人民币(NZDCNY) 4.0584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9156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257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86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544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166
巴拿马巴波亚兑人民币(PABCNY) 6.9156
秘鲁新索尔兑人民币(PENCNY) 2.0383
菲律宾比索兑人民币(PHPCNY) 0.1177
瑞典克朗兑人民币(SEKCNY) 0.7428
新加坡元兑人民币(SGDCNY) 5.4171
泰铢兑人民币(THBCNY) 0.2173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9156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8.0257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861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8544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9.2166
土耳其里拉兑人民币(TRYCNY) 0.1605
新台币兑人民币(TWDCNY) 0.2209
乌拉圭比索兑人民币(UYUCNY) 0.1799
越南盾兑人民币(VNDCNY) 0.0003
南非兰特兑人民币(ZARCNY) 0.418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3号(关于优化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5/09/28 来源:海关总署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满足鲜活农产品快速通关需要,经科学评估,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以下称货物)进行差异化监管,按照不同风险,对需抽样检测的货物分别实施监测放行、附条件提离、扣留检测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差异化管理措施

(一)监测放行。针对低风险货物,完成抽样送检后,如其他检查结果未见异常,凭海关放行通知准予提离口岸监管区,可以销售或使用。(二)附条件提离。针对中风险货物,完成取样送检后,如其他检查结果未见异常,在收到海关准予提离通知后,可先行提离口岸监管区。待实验室反馈检测结果,符合海关相关监管要求,办结海关手续后,货物方可销售或使用。(三)扣留检测。针对高风险货物,完成取样送检后,需在口岸监管区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在实验室反馈检测结果并经海关综合判定为合格前,货物不得提离口岸监管区。二、实施差异化管理的相关条件

(一)收货人应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规范记录进口、销售或使用情况。进口记录应当包括报关号、品名、数/重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境外注册养殖和包装企业名称及注册号、入库单号及日期等内容;流向记录应当包括报关号、品名、数/重量、购货人(使用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出库单号、销售或使用日期、发票流水编号等内容。相关档案和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2年。(二)申请附条件提离的收货人,应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相关要求,并遵守相关规定。三、有关监管要求

(一)货物实施监测放行的,经实验室检测并经海关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在收到口岸海关通知后,收货人应主动召回不合格货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口岸海关应将不合格和流向信息向市场监管等地方主管部门进行通报。(二)货物实施扣留检测、附条件提离措施的,经实验室检测并经海关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的监督下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三)收货人应当严格做好经营档案管理。企业所在地海关对相关档案和附条件提离情况进行检查。海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置。(四)收货人应当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附条件提离的货物独立存放,确保安全。(五)货物经海关查发被违规提前销售、使用,或不合格产品未按照规定被召回、退运或销毁等违规行为的,其收货人6个月内不再适用附条件提离和监测放行措施,后续进口的货物一律采取口岸扣留检测措施。情节严重或再次违规销售或使用的,其收货人不再适用附条件提离和监测放行措施。(六)进境食用水生动物风险级别及调整原则见附件。海关总署根据境外食用水生动物卫生安全状况和口岸进口监测情况,按照科学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风险级别实施动态调整,保障口岸通关安全便利、高效有序。本公告自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9月26日

免责声明:此消息转载自其他媒体,玉湖福谷发布该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玉湖福谷提醒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阅读更多
中国新批准13家俄罗斯水产企业对华出口

根据俄罗斯联邦动植物卫生监督局(Rosselkhoznadzor)消息,中国海关总署近日通过CIFER注册系统,正式批准13家俄罗斯渔业企业获得对华出口资质,使获准进入中国市场的俄罗斯鱼类与海产品出口商总数增至939家。这一最新批次的审批于1月15日完成,标志着中俄海产贸易在2026年初再迎新一轮扩容。

据俄媒《国际文传电讯社》(Interfax)报道,此次获得认证的13家企业分布在俄罗斯主要渔业产区。其中,萨哈林州共有6家入选,包括由“Ostrovnoy渔业联合公司”(Rybkombinat Ostrovnoy)运营的三艘捕捞船、两艘冷藏运输船以及一艘辅助渔船;堪察加地区则有三家加工企业获批,其中包括鱼子酱生产商RPZ Maksimovsky和专营帝王蟹加工的RKZ Komandor-Invest。

此外,位于摩尔曼斯克州的两家企业也通过审查,包括俄罗斯最大捕捞公司之一的“摩尔曼斯克拖网渔业公司”(PAO Murmansk Trawl Fleet)的一艘作业船只。另有来自阿尔汉格尔斯克州和滨海边疆区的两家企业分别获得出口许可,其中滨海边疆区的代表企业为Ice-DV公司。

数据显示,2025年俄罗斯对外出口水产总量超过150万吨,其中销往中国的数量高达84.3万吨,占比超过一半,继续稳居俄罗斯海产出口最大市场。韩国以36.31万吨位列第二。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持续扩大对俄海产准入范围,不仅反映了两国在农渔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方面的互信增强,也与近年来中方对高端海产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密切相关。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高端贝蟹类市场。据中国海关统计,2024年中国进口鲜活螃蟹和龙虾总额达到35亿美元,而仅2025年前十个月的进口额就已达32亿美元,增势依旧强劲。俄罗斯供应商成为这一增长的最大受益者。2025年1月至10月,中国自俄罗斯进口的螃蟹总额达到18亿美元,较2017年增长七倍,主要来源于俄罗斯远东海域,部分来自巴伦支海。

业内认为,随着俄罗斯出口结构持续“东移”,以及中国进口体系的多元化布局,中俄海产贸易正进入深度融合的新阶段。俄方的加工能力与中国的市场需求正形成互补格局,预计未来获批出口的俄企数量还将继续增加。

为你推荐供应商
OCEAN CHOICE INTERNATIONAL
OCEAN CHOICE INTERNATIONAL
Hofseth
Hofseth
Blumar
Blu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