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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比索兑人民币(UYUCNY) 0.1681
越南盾兑人民币(VNDCNY) 0.0003
南非兰特兑人民币(ZARCNY) 0.4144

7月13日农批行情:牛肉涨价0.4%、鸡肉涨价2%!

2026/07/14 来源:

2026年7月13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发布最新农批价格监测数据,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整体小幅抬升,肉禽、水产品类价格呈现结构性分化行情,其中牛肉价格稳步上涨,猪肉、白条鸡、淡水鱼同步走高,仅羊肉、大带鱼小幅回落。

数据显示,当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报111.09,较上周五上升0.65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110.82,环比上升0.76个点,整体农产品市场行情稳中偏强。

畜禽肉类价格涨跌分化,牛肉持续稳涨。

全国农批市场牛肉均价66.69元/公斤,环比小幅上涨0.4%,价格走势平稳上行,市场需求保持稳定。

其余畜禽品类涨跌不一,猪肉均价15.95元/公斤,环比上涨1.8%;白条鸡均价17.54元/公斤,涨幅达2.0%,涨价态势明显;羊肉均价64.48元/公斤,较上周五微降0.6%,小幅回调。

水产市场涨跌分化,淡水鱼普遍涨价。

淡水鱼品类整体走高,其中鲤鱼涨价幅度最为突出,均价14.75元/公斤,环比上涨2.2%;鲫鱼、白鲢鱼价格小幅上涨,均价分别为20.49元/公斤、10.47元/公斤,均环比微涨0.2%。

海水鱼价格有所回落,大带鱼均价41.53元/公斤,环比下跌2.1%,成为本次水产品类中跌幅最明显的品种。

综合来看,当前肉类市场韧性较强,牛肉价格稳步攀升,猪鸡品类同步回暖;水产市场呈现淡水鱼普涨、海水鱼微调的格局,整体肉水产市场交易节奏平稳,价格波动幅度相对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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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受限未能改变厄瓜多尔白虾价格下降趋势 部分贸易商继续降价出货

2026年中国白虾产品进出口数据分析报告中国海关暂停7家厄瓜多尔虾加工企业进口申报后,国内市场期待的价格反弹并未出现。


进入2026年第29周(7月13日至19日),中国进口市场厄瓜多尔南美白虾价格继续承压,部分贸易商仍选择降价销售,加快库存回笼。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关注点已经从供应收紧转向库存消化,采购商普遍放缓下单节奏,即使进口监管趋严,也未能改变国内白虾市场整体偏弱的走势。

据了解,中国海关此前暂停受理7家厄瓜多尔虾加工企业6月30日及以后发运产品的进口申报,市场一度预计国内供应可能趋紧,从而推动价格上涨。

不过,目前市场反馈显示,这一政策尚未传导至批发价格。

一位进口商表示,部分受影响货物此前已经完成订金支付,企业资金被占用,而厄瓜多尔出口报价仍持续走低。

作为市场重要参考的40/50规格半IQF带头带壳南美白虾(HOSO Semi-IQF)CFR中国报价在第28周继续下跌0.20美元/公斤。

在进口成本继续下降的情况下,不少贸易商选择主动下调销售价格,加快库存周转,而采购商则更倾向于等待价格进一步企稳后再补货。

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市场采购节奏具有较强的价格敏感性。

当市场预期价格上涨时,采购商往往提前锁定货源;而当价格持续下跌时,市场普遍希望继续观望,优先销售库存,而不是立即增加采购。

这种观望情绪也进一步压制了近期市场成交。

与此同时,进口监管措施仍在持续收紧。

目前,中国海关已对白虾进口实施更加严格的查验措施,所有厄瓜多尔白虾货物均需接受100%检测,整体通关周期延长至两至三周,企业检测费用、仓储成本和资金占用均有所增加。

不过,多位进口商认为,这一事件目前主要影响贸易流通环节,并未扩大至终端消费市场,消费者对白虾产品的接受度没有出现明显变化,因此市场需求整体保持稳定。

面对当前局面,厄瓜多尔行业组织正寻求通过技术沟通缓解贸易影响。

7月9日,厄瓜多尔国家水产养殖商会(CNA)发表声明,支持与中国有关部门建立双边技术工作组,希望通过技术层面的沟通解决当前问题。

该机构表示,目前共有14家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部分限制措施可追溯至2025年,相关情况主要涉及保鲜剂检测标准,并非食品安全问题。

CNA呼吁双方通过科学、专业的技术评估推进问题解决,维护厄瓜多尔白虾在中国市场的正常贸易秩序。

相比之下,阿根廷红虾市场继续保持稳定。

目前国内市场销售的阿根廷红虾仍以去年产季库存为主,批发价格长期保持平稳。

进口商表示,市场正在等待2026年新产季产品上市,目前买卖双方观望情绪较浓,短期价格变化有限。

阿根廷方面已于7月初重新开放Subarea 12部分海域捕捞,但部分海域仍因资源保护措施继续关闭,新产季供应节奏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欧盟或取消俄罗斯真鳕、狭鳕制裁 白鱼市场等待最终结果

2026年中国白虾产品进出口数据分析报告欧盟针对俄罗斯的第21轮制裁谈判再次出现变数。


7月13日,多家欧洲媒体援引谈判消息人士称,原本被纳入讨论范围的俄罗斯真鳕(Cod)和狭鳕(Pollock)产品,可能已从最新制裁方案中移除。

不过,截至目前,欧盟委员会尚未公布最终决定,欧洲白鱼产业链仍在等待最终结果。

这场谈判受到欧洲白鱼行业高度关注,并不仅仅因为涉及俄罗斯水产品贸易,更关系到欧洲加工企业未来的原料供应格局。

俄罗斯是真鳕、狭鳕等白鱼产品的重要供应国,欧洲不少加工企业长期依赖俄罗斯原料维持生产。

一旦实施全面进口限制,欧洲市场原料供应、加工成本以及终端价格都可能受到直接影响。

根据公开信息,欧盟成员国近期持续围绕第21轮对俄制裁展开磋商,希望在7月15日前就新一轮制裁方案达成政治共识。

不过,上周五举行的欧盟大使会议未能就水产品制裁问题形成一致意见,相关谈判随后继续进行。

有接近谈判的人士表示,最新讨论方案中,水产品内容可能已经被移出制裁框架。

长期跟踪欧盟事务的欧洲新闻记者Jorge Liboreiro也表示,其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渔业议题已被移出本轮制裁方案。

不过,欧盟委员会拒绝对谈判进展作出回应,理由是成员国协商仍在进行。

事实上,欧盟围绕俄罗斯白鱼产品的政策已经历多次调整。

此前,欧盟委员会曾讨论全面禁止进口俄罗斯真鳕和狭鳕产品,希望借此进一步压缩俄罗斯出口收入。

但这一方案很快遭遇成员国阻力。

德国因白鱼加工行业高度依赖俄罗斯狭鳕原料,葡萄牙则长期依赖俄罗斯真鳕供应,两国均对全面禁令持保留态度。

随后,欧盟委员会调整方案,不再推动彻底禁止进口,而是考虑建立进口配额管理机制,以限制进口规模,而非完全切断贸易。

此次再次传出水产品可能退出第21轮制裁方案,也反映出欧盟内部对于俄罗斯白鱼供应问题仍存在明显分歧。

一方面,希望继续扩大对俄经济制裁;另一方面,又必须兼顾欧洲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和市场稳定,两者之间始终难以平衡。

对于中国水产行业而言,这一政策变化同样值得关注。

近年来,中国已成为俄罗斯真鳕、狭鳕产品最重要的加工基地之一。

大量俄罗斯原料运抵中国后,完成去头、去骨、切片、包装等深加工,再出口欧洲及其他国际市场。

如果欧盟最终没有对白鱼产品实施新的进口限制,欧洲市场采购俄罗斯原料的渠道仍将保持畅通,国际白鱼贸易流向短期内不会出现明显调整,中国加工企业现有贸易模式也将继续维持稳定。

如果未来欧盟重新推动对白鱼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进口限制,全球白鱼供应链可能重新调整。

欧洲加工企业将增加对挪威、冰岛以及美国阿拉斯加等产地原料的采购,中国加工企业也可能迎来新的订单机会。

不过,从目前谈判情况来看,欧盟成员国仍更倾向于在保障市场供应和实施制裁之间寻找平衡,而不是立即切断俄罗斯白鱼进口。

目前,第21轮对俄制裁最终文本尚未公布。

按照欧盟既定安排,本轮制裁重点仍包括进一步下调俄罗斯原油价格上限、加强针对所谓“影子船队”的限制以及扩大金融领域制裁。

俄罗斯真鳕、狭鳕产品是否最终被排除在新一轮制裁之外,还需等待欧盟委员会及成员国完成最后协商后正式公布。

强势领跑中国市场!挪威三文鱼对华出口大幅飙升 市场份额突破61%

据SeafoodNews最新数据,2026年上半年挪威海产品出口整体小幅承压,累计出口额达845亿挪威克朗,同比小幅下滑1%。

挪威海产局分析指出,本次出口回落主要受国内捕捞配额缩减、全球市场行情波动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

整体出口大盘走弱的同时,中国市场逆势爆发,成为挪威海产最亮眼的增长极。

出口市场格局发生明显更迭,中国正式超越美国,跃升为挪威海产品第二大出口目的地,仅次于波兰。

数据显示,上半年挪威对华海产品出口额高达74亿挪威克朗,同比大幅增长31%;反观美国市场表现惨淡,同期挪威对美出口额仅63亿挪威克朗,同比大幅下滑28%,中美市场走势形成鲜明反差。

作为挪威海产绝对主力品类,三文鱼占据出口总额的69%,上半年出口价值580亿挪威克朗。

品类内部出口结构分化显著:上半年挪威整条三文鱼出口量同比增长8%,但新鲜、冷冻鱼片出口量同比下降10%。

目前美国依旧是挪威三文鱼鱼片的核心消费市场,分别占据其新鲜鱼片出口的23%、冷冻鱼片出口的30%。

挪威海产局表示,当前中国市场消费需求旺盛、增长空间充足,挪威三文鱼在华仍具备极强的增长潜力,后续对华出口规模有望持续扩容。

海关总署:非洲野生水产品即日起允许输华!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8号(关于进口非洲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非洲建交国家野生水产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二、进口产品范围 本公告中的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动物类、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三、生产企业要求 输华野生水产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加工、贮存企业),应获得出口国主管部门(以下称出口国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

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输华野生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由出口国官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四、进口产品要求 出口国官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国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

(二)原料及产品均不存在以下情况: 1.出口国已输华或拟输华野生水产品违反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本公告规定,已经严重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安全。

2.出口国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列明的或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规定必须通报的与本公告中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已经严重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安全。

3.出口国境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捕捞水域受到污染物影响,已经严重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安全。

(三)未直接或间接使用中国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中国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四)经出口国官方检验检疫,未发现中国法律法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未发现《名录》中列明的水生动物疫病,未发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规定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

(五)生产过程(包括捕捞、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均应符合中国相关安全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

(六)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五、证书要求 出口国官方应按中方要求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并对每批输华野生水产品出具经双方确认的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证书至少用中文、英文印制,填写证书时英文为必选语言。

卫生证书应完整填写输华野生水产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出口国官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和官方印章提供中方备案。如有变更,出口国官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

六、进口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中国海关将依照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公告的规定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

对于不合格产品,实施销毁、退运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等措施。

七、其他要求 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塞拉利昂、马达加斯加、吉布提和莫桑比克野生水产品相关进口检验检疫要求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4号、2022年第121号、2024年第146号、2024年第147号、2024年第148号、2026年第46号和2026年第58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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