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智利宪法法院的一纸判决,让轰动行业的马士基 Saltoro 号樱桃海运损失案尘埃落定:七家智利水果出口商针对海事责任限制的违宪申诉被一致否决,超 1.6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11 亿元)的樱桃全损损失,最终仅能获赔 152 亿智利比索(约 1.14 亿元),赔偿比例不足实际损失的 10%。
这起因海运故障导致的生鲜贸易惨案,不仅让智利出口商蒙受巨额损失,更因涉事的 “樱桃快船” 是高溢价专属运输服务,让 “高收费低赔偿” 的行业矛盾彻底暴露,为全球生鲜水果进出口的物流风险防控敲响了警钟。
这起纠纷的源头,要追溯到 2025 年 1 月的智利樱桃出口黄金窗口期。
彼时正值智利樱桃输华的旺季,马士基 Saltoro 号承接了专属的 “樱桃快船” 运输服务,将大批新鲜智利樱桃运往中国市场。
所谓 “樱桃快船”,是生鲜海运中的溢价服务 —— 承运人向托运人收取远高于常规海运的费用,作为交换,承诺为易腐的樱桃提供直航、快速的运输保障,最大程度降低冷链运输中的损耗风险。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
2025 年 1 月 13 日,该货船在航行途中突发故障,被迫在太平洋密克罗尼西亚附近海域漂流 23 天。
对于保鲜期极短的樱桃而言,23 天的超期漂流意味着全程冷链失效,这批樱桃抵达中国后已完全变质,最终被全部销毁,出口商直接损失超 1.6 亿美元。
而 1 月正是智利樱桃出口的关键节点,窗口期短、市场需求高,此次全损对出口商的打击远超单纯的货物价值损失。
事故发生后,七家受损出口商随即发起维权,将矛头直指智利海事相关法规中的承运人责任限制条款。
出口商认为,相关条款允许船东或承运人通过设立专项基金限制赔偿责任,不仅让他们仅能获得微薄赔偿,更直接侵犯了宪法赋予的法律面前平等、财产权和获得充分赔偿的核心权利。
更让出口商难以接受的是,涉事运输并非普通海运,而是收取了高溢价的 “樱桃快船” 服务。“既然收了更高的费用,承诺了更优质的运输保障,就应当承担对应的责任,而不是在出事后用海事责任限制来降低赔偿标准。” 这是所有受损出口商的共同诉求,在他们看来,“高收费低责任” 的模式,让生鲜出口商在运输事故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但智利宪法法院的判决,却让出口商的维权希望彻底落空。
法院明确表示,海事责任限制是国际海事法公认的核心制度,其合法功能是保护航运业的生存能力,避免因海上意外这类不可控因素导致航运公司财务崩溃甚至破产,进而影响全球航运体系的稳定。
法院最终一致确认了智利《商法典》相关条款的效力与合宪性,否决了出口商的违宪申诉。
这也意味着,瓦尔帕莱索第五民事法院此前批准的 152 亿智利比索赔偿金额正式生效,这笔赔偿金将按照七家出口商的实际损失比例进行分配,每家企业最终获得的补偿,都将远低于其实际蒙受的损失。
而这一判决,也与全球海事法的通行规则一致 —— 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在《海商法》中均设立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条款,对船舶所有人、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设定法定上限新华网。
作为深耕水果行业的从业者,这起事件并非简单的贸易纠纷,更是给全球生鲜水果进出口行业上了一堂深刻的风险防控课。
生鲜水果因易腐、保鲜期短、窗口期强的特性,本身就是高风险贸易品类,而海运作为生鲜进出口的主要物流方式,一旦出现事故,损失往往难以挽回。
结合这起案例,生鲜水果行业的进出口企业,亟需做好这几方面的风险把控:一、溢价生鲜运输,必须明确责任匹配条款“樱桃快船” 这类生鲜专属溢价运输,不能只谈 “高收费、快运输” 的承诺,更要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的差异化界定。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针对生鲜易腐的特点,约定承运人在出现延误、故障等情况时的赔偿标准,不能简单套用普通海运的海事责任限制条款,让 “溢价服务” 真正匹配 “溢价责任”,从源头避免 “高收费低赔偿” 的失衡。
二、强化海事法律风控,摸清规则边界水果进出口企业尤其是做高价值生鲜的,必须熟悉国际海事法及运输方、目的地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明确海事责任限制的适用边界。
在开展合作前,要对物流商的资质、合同条款进行专业的法律评估,切勿仅凭口头承诺或常规合同就开展高价值生鲜运输,避免因法律认知缺失陷入维权被动。
三、完善风险对冲手段,做好保险兜底海事责任限制的法定规则难以改变,生鲜企业更要通过保险配套转移风险。
针对樱桃、榴莲、蓝莓这类高价值生鲜,除了投保基础的货物运输险,还可定制投保物流延误险、全损险等专属险种,让保险成为运输事故后的重要损失弥补手段,对冲海事赔偿的不足。
四、多元化运输模式,降低单一物流风险目前智利樱桃输华已开通海运、海空联运等多种物流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生鲜企业可根据货物价值、出货窗口期,选择多元化的运输组合。
比如高价值、赶旺季的批次,可采用海空联运模式,虽然运输成本更高,但时效性和安全性大幅提升,能有效降低单一海运的故障风险;常规批次则可选择海运,兼顾成本与效率。
五、中智贸易链需同步防控,国内企业不可置身事外中国是智利樱桃最大的进口市场,这起事件的影响并非仅停留在智利出口商端,更会间接传导至国内的采购商、经销商。
国内企业在与海外供应商合作时,需将运输环节的风险承担纳入合作条款,明确若因物流故障导致货物损失,双方的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方式;同时在选择海外物流商时,优先考量其风控能力和合同条款的完善性,从上游把控物流风险。
这起智利樱桃海运惨案,并非生鲜行业的个例。
放眼全球,生鲜水果的进出口运输,始终伴随着 “物流故障、冷链失效、损失难赔” 的行业痛点,而国际海事法的责任限制规则,更是让生鲜出口商在面对运输事故时,往往陷入 “维权难、赔偿低” 的困境。
对于整个水果行业而言,这起事件是一次重要的警示:生鲜贸易的竞争,不仅是品种、品质的竞争,更是供应链风控能力的竞争。
无论是出口商、进口商,还是物流服务商,都需要重新审视生鲜运输的责任界定和风险防控体系。
唯有通过完善合同条款、强化法律风控、配套保险兜底、选择多元物流,才能在高风险的生鲜进出口贸易中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我们也期待行业内能够推动生鲜专属运输的责任规则完善,让 “溢价运输” 真正匹配对应的责任保障,让物流商的收费与责任相挂钩,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此类 “惨案” 的发生,推动生鲜水果进出口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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