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74号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哥斯达黎加农业和畜牧业部有关哥斯达黎加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哥斯达黎加鲜食甜瓜进口。
公告详尽规定,哥斯达黎加输华甜瓜仅限于厚皮甜瓜,具体包括哈密瓜、黄皮蜜瓜、Harper甜瓜、Sweet spark甜瓜、MAG甜瓜、Galia甜瓜、Piel de Sapo甜瓜、白皮甜瓜、Charantais甜瓜、Hami甜瓜共10个品种的商业级果实。
甜瓜种植前,应进行种子健康检验,确保甜瓜种子不携带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和黄瓜黑星病菌。针对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在甜瓜生长季节,应调查叶片有无近圆形暗绿色的凹陷病斑或褐色干枯、黄褐色病斑、病斑背面分泌出的白色粘液状菌脓、白色菌胶质等,以及果实上有无出现小的水浸状病斑或果实腐烂等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感染症状。
针对黄瓜黑星病菌,应调查叶片有无褪绿的近圆形小斑点,是否穿孔、孔的边缘是否呈星纹状或果实上有无暗绿色凹陷斑,是否有灰黑色霉层及疮痂状病斑。如发现以上病状,应及时将样品送相关植物病理实验室检测鉴定。如确定为瓜类细菌性果斑病菌或黄瓜黑星病菌的,则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甜瓜输华,哥方应向中方通报有关情况。
针对大洋臀纹粉蚧、甜瓜绢野螟、黄瓜绢野螟、杰克贝尔氏粉蚧和三叶斑潜蝇等其他有害生物,在甜瓜生长季节应进行田间监测调查,从发芽期至收获期,至少每15天监测调查一次并采集有可疑症状的病虫害标本,送实验室检测鉴定。果园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确保在甜瓜生长过程中上述有害生物得到控制,不会使果实受损。
哥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甜瓜进行抽样检查,并对0.5%的甜瓜进行剖果检查,以确保其不带地中海实蝇幼虫。
如果发现地中海实蝇,暂停哥斯达黎加甜瓜输华,哥方将与中方协商植物检疫要求修订事宜。如发现其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甜瓜输华,直至哥方或其授权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向中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