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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连发9条公告暂停多国猪牛羊鸡产品输华

2025/04/07 来源:海关总署

因多种动物疫情及药物残留问题,海关总署暂停来自多个国家的动物产品输华,包括因猪瘟、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等暂停印尼、印度、斯里兰卡等国相关产品进口;同时因检出呋喃西林,暂停美国2家禽肉企业产品输华。此次涉及国家和地区广泛,涵盖猪、牛、羊、禽类产品,显示我国对进口食品安全的严格管控。

详情如下:

1.因猪瘟疫情暂停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印度、古巴、泰国、马达加斯加、秘鲁猪产品进口; 

2.因小反刍兽疫暂停布基纳法索、印度、阿联酋、阿曼、毛里塔尼亚、多哥、苏丹、埃塞俄比亚、吉布提、喀麦隆羊产品进口; 

3.因口蹄疫暂停斯里兰卡、喀麦隆、埃塞俄比亚偶蹄动物进口;

 4.因绵羊痘和山羊痘暂停印度、阿曼、毛里塔尼亚、苏丹、埃塞俄比亚羊产品进口; 

5.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暂停肯尼亚、多哥、毛里塔尼亚、喀麦隆、埃塞俄比亚牛产品进口; 

6.因口蹄疫暂停斯洛伐克偶蹄动物进口; 

7.因新城疫疫情暂停北马其顿波罗格大区禽产品进口; 

8.因新城疫疫情暂停斯里兰卡、埃塞俄比亚禽产品进口; 

9.因在进口的美国鸡肉产品中多次检出呋喃西林,暂停2家禽肉企业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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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哈签署禽肉进出口议定书 双向贸易额显著增长

据哈萨克国际通讯社报道,5月21日, 中国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与哈萨克斯坦农业部长阿依达尔别克·萨帕若夫共同签署了《中哈禽肉进出口检验检疫及食品安全要求议定书》。

该议定书的签署,是哈萨克斯坦农业部系统推进国家农工综合体出口潜力、特别是拓展中国市场工作的重要成果。目前,中国市场对哈萨克斯坦畜牧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总体来看,自 2019年以来,哈萨克斯坦积极协调双边兽医要求,并陆续签署了一系列规范肉类产品贸易的议定书。

截至目前,双方已就多种畜牧产品签署了11份相关议定书。可对华出口的产品清单现已涵盖29种动植物产品,共有2483家哈萨克斯坦企业被纳入出口商名录。此次议定书签署后,另有88家本地企业将被列入出口名单。

双方还就拓展农业领域双边合作、加强经贸联系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数据显示, 2024年,哈中农产品贸易总额达1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其中出口额为10.5亿美元。出口产品主要包括饲料、谷物、油料作物和植物油,其中饲料出口同比增长485%,植物油增长26%,菜籽油增长57%。

2025年第一季度(1月至3月),双边农产品贸易额达4.305亿美元,同比增长45%;其中出口额为3.019亿美元,同比增长42%。

为解决当前农产品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双方于 2024年11月成立了临时工作组。哈方还提议更新现有的兽医和植物检疫议定书,推动对哈萨克斯坦畜牧企业的实地检查,并扩大大米、棉籽、瓜类和绿豆等植物源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准入范围。

增加谷物出口是哈方的优先方向之一。在 2023至2024年两年间,哈萨克斯坦每年向中国供应谷物产品140万吨。而在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出口量同比增长27%,达到185.9万吨。

2024年7月, 21.3吨的哈萨克斯坦冷冻牛肉经阿拉山口海关检验监管合格后,从新疆阿拉山口口岸顺利进入中国。这是自中国解除对哈萨克斯坦部分区域口蹄疫禁令以来,国内恢复进口的首批哈萨克斯坦冷冻牛肉。

2022年1月14日,哈萨克斯坦发生口蹄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中国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哈萨克斯坦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2023年12月,经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专家组对哈萨克斯坦口蹄疫流行趋势进行风险评估,认为该国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2月7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解除对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杰特苏州等9个州的口蹄疫禁令。

值得一提的是,哈萨克斯坦在全球油料产品市场中的地位日益巩固。据贸易和一体化部消息,近三年来,哈萨克斯坦葵花籽油产量增长 2.5倍,出口量激增4.8倍,而瓶装油进口量则减少11%。

2025年4月我国325批次食品未准入境 鸡产品感官不合格与白虾焦亚硫酸钠超标成重灾区

5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4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信息》,今年4月我国累计有325批次食品未准入境,重量总计5043吨,原因高发于货证不符、丙酸睾酮不合格、感官检疫不合格等。

根据公布数据,4月未准入境的肉类产品有108批次,重量1805吨;未准入境的水产品有45批次,重量477吨。

肉类产品未准入境的原因主要为丙酸睾酮不合格及感官检疫不合格等;水产品未准入境的主要为焦亚硫酸钠不合格及货证不符等。

肉类产品未准入境分析 未准入境的肉类产品中,鸡产品共有43批次,重量为996吨;猪产品有40批次,重量为771吨;牛产品有24批次,重量为35吨;羊产品有1批次,重量为3吨。

4月,鸡产品未准入境的主要原因为:感官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和呋喃西林不合格等。

猪产品未准入境的主要原因为丙酸睾酮不合格、货证不符和检出动物疫病。

牛产品未准入境的主要原因为货证不符、标签不合格、污秽腐败等。

羊产品有一批次未准入境,原因为:货物与卫生证书不符。

水产品未准入境分析 未准入境的水产品共有45批次,其中,虾产品有26批次,重量有330吨;鱼产品有16批次,重量130吨;其他产品有2批次,重量17吨;蟹产品有1批次,重量24千克。

虾产品未准入境的主要原因仍是焦亚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次是检出动物疫病和货证不符。

鱼产品未准入境的主要原因为货证不符、过氧化值不合格及磷酸及磷酸盐不合格。

其他水产品主要为冻凤螺(肉)和冷冻牡蛎肉,主要原因分别为货证不符和产品未获准入。

蟹产品有一批次未准入境,原因为储存温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禁止从摩洛哥疫区输入禽及相关产品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95号 (关于防止摩洛哥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近日发布信息,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有新城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输入禽及相关产品(源于禽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的禽及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的进境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摩洛哥丹吉尔-得土安-胡塞马大区的禽及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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