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越南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对17名涉嫌在榴莲出口环节违法违规相关人员提起公诉,暴露出这一数十亿美元规模产业的监管漏洞。多乐省榴莲协会代表严肃指出,必须重建榴莲产业秩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越南《前锋报》报道,针对榴莲对华出口违法违规行为,越南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已对“行贿、受贿、介绍贿赂、严重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案件立案侦查,并对17名嫌疑人提起公诉,其中包括两名多乐省榴莲协会成员。
越南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9月,越南榴莲出口额近27.7亿美元。预计2025年榴莲出口额有望创下34-35亿美元新高。其中,多乐省是越南最大榴莲产区,种植面积近4.5万公顷(其中超2.6万公顷已投产)。2025年全省产量预估39万吨,较2024年增加3万吨。
多乐省榴莲协会主席黎英忠坦言,此次事件暴露了榴莲产业法律监管短板,重建榴莲产业秩序迫在眉睫。
据介绍,越南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榴莲行业标准。理论上,榴莲出口企业享受0%出口关税(仅需承担中国进口关税),但实际操作中,出口企业无法直接向农户采购榴莲,必须通过中间商(贸易商、合作社、商业企业等)流转。现行税法规定,中间环节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但这些中间商实际是为出口企业代购(非国内销售),本应享受免税政策;而出口企业若想享受0%出口关税,需直接从农户手中采购。
黎英忠表示,越南出口榴莲要求其必须来自获批种植区代码的产区。但目前越南获批种植区面积仅占总产量的25%,例如出口约100万吨榴莲时,实际仅有30万吨具备完整种植区代码档案。这迫使企业铤而走险,挪用已获批种植区代码的档案,将原本20吨的额度虚增至40吨,以覆盖无代码产区的产品。
黎英忠直言,该问题的根源在于机制与政策。此外由于缺乏种植区代码,全产业链失控,榴莲质量无保证,要求出口榴莲必须送检,但检测机构产能不足,新需求又催生灰色操作。当前越南榴莲产业正面临中国将其列为高风险品类(“红色通道”)带来的质量与溯源管控挑战。因此,需推动产业状态从“单季风险管理”转向“基于标准-数据-品牌的链条治理”,从而在中国及高端市场建立可持续竞争优势。
为此,多乐省榴莲协会建议省政府批准《2025-2026年多乐绿色通道计划》,由协会担任常设协调机构;出台五方协作机制(省政府-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植物保护分局-协会-企业/合作社),并建立“季度公开绿色名单+内部预警名单”制度;同时在所有榴莲产区村社成立质量小组(协会与村社政府联合派驻),负责监督生产流程、采样、电子日志记录及突发事件处置。
协会还提议多乐省政府支持协会在国内及中国等目标市场申请“多乐榴莲”地理标志保护,并制定发布融合现行越南与国际标准的《多乐榴莲行业标准》。此外,针对出口榴莲的税收问题,协会指出其不仅是成本壁垒,更是影响全链条价值的重大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多乐省政府向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提议:针对具备种植区代码的农产品出口,出台全链条适用0%关税的专项指导意见;同时要求省政府在2026年底前将种植区代码覆盖率提升至50%产量水平,规范产量核验流程,杜绝虚假授权,遏制企业违规操作。
黎英忠指出,多乐省目前仅有一家即将投用的检测中心(隶属越南科技部),其余检测机构集中在河内与芹苴。多乐省企业仍需将镉、碱性嫩黄等检测样本送往岘港、芹苴、胡志明市、河内、海防等地——其中多数机构仅能单项检测镉或者碱性嫩黄,仅NhoNho与Retaq两家可完成全部指标检测。地方政府必须、参与动员农户按标准生产,建立全产业链协作链条,并监督执行过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