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早间,商务部公布“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中美双方同意于2025年8月12日前采取以下举措:
一、美国将继续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从价关税的实施,自2025年8月12日起再次暂停实施24%的关税90天,同时保留按该行政令规定对这些商品加征的剩余10%的关税。
二、中国将继续
(一)修改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的实施,自2025年8月12日起再次暂停实施24%的关税90天,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的剩余10%的关税;并
(二)根据日内瓦联合声明的商定,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据悉,这是继日内瓦会谈、伦敦会谈之后,中美双方在经贸磋商上的又一次实质性进展。4月9日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至145%、4月11日中国对美国商品关税提升至125%后,双方于5月10日至12日在日内瓦举行经贸会谈,并于会后发布联合声明,暂停实施24%的关税90天,保留加征剩余10%的关税;6月9日至10日,中美在伦敦举行经贸会谈,达成框架性共识;7月29日中美新一轮经贸会谈在斯德哥尔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