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阮黄福表示,该厅已发布正式公文,要求各乡、镇人民委员会,榴莲种植区,榴莲包装厂,以及获准出口的公司紧急协调,确保该省 2025 年榴莲生产季的产品符合出口标准。
特别是,当局建议民众和企业仅在有把握能从种植区到包装环节对产品实现 100% 控制的情况下出口榴莲,以避免受到中国方面的警告及临时禁令。
农业与环境厅强调,对于已收到食品安全警告的榴莲出口批次,必须立即追踪来源,检查生产、收集、加工和包装等全过程,查明原因,采取合适的整改措施,并防止再次违规。
乡、镇人民委员会正加快检查本地的纯榴莲种植区并进入当地企业化流程,但尚未完成出口种植区编码的资料,需要在 2025 年 8 月 30 日前汇总并报送农业厅(经由作物与植保司),以便指导组织和个人办理榴莲种植区编码,从而拓展出口市场,提高生产者的经济效益。
地方政府还必须督促企业确认原料申报(针对从无发票供应商购买的榴莲产品),以防止出口货源造假,符合进口国规定。同时要加强对获准出口的企业和合作社采购榴莲活动的监管,确保种植区合法,组织谈判、交流和监督收购方与农户之间的交易活动,从而高效管理本地榴莲生产和消费……预计该省 2025 年榴莲产量为 266,700 吨。
林同省农业与环境厅呼吁榴莲出口种植区严格执行生产流程,加强监管和病虫害防治,尤其是检疫性病虫害,改进生产工艺以符合可持续榴莲生产标准,并保障食品安全。对于已获出口许可的种植区,必须签订明确各方权责的合同,承诺采购出口种植区的产品,以保护和维持种植区标准,维护林同榴莲的声誉和品牌。
榴莲出口包装厂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单向包装流程和可追溯机制,并投资设备以满足进口国技术要求,定期主动检测,严格控制植物检疫对象及重金属镉 (Cd) 和铅 (Pb),确保种植区和包装厂的食品安全指标符合进口国要求。禁止在榴莲初加工和保鲜中使用黄色 O 染料(黄胺 O,Auramine O)。
据作物与植保司报告,截至目前,林同省榴莲种植面积为 43,960 公顷,其中 22,058 公顷已进入投产(占全省榴莲总面积的 50.2%)。预计 2025 年产量为 266,700 吨。截至目前,已收获约 75,000 吨(占全年总产量的 28.1%)。全省已获榴莲种植区编码 337 个,面积 13,127 公顷(占投产面积的 59.5%),榴莲包装厂编码 53 个,这些都有助于近阶段榴莲出口。2025 年前 7 个月出口榴莲产量为 45,108 吨。